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春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刘春发先生计划2019年11月13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019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刘春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职务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股份来源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刘春发 | 副总裁 | 集中竞价 | 2019年11月18日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905 | 327,900 | 0.0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刘春发 | 合计持有股份 | 1,479,764 | 0.046% | 1,151,864 | 0.0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9,941 | 0.011% | 42,041 | 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09,823 | 0.034% | 1,109,823 | 0.034%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刘春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刘春发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刘春发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