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泽春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17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于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前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手续。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