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旭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子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20年12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0-055号《关于政府收储子公司部分土地的公告》。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