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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关于再次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4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阳)向关联方SharkNinja(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SharkNinja (Hong Kong)】销售商品预计金额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编号为2020-007号《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从50,000万元调增为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编号为2020-048号《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拟再次调增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次拟调增杭州九阳向SharkNinja (Hong Kong)销售商品金额8,000万元,调增后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销售商品额度为78,000万元。

3、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旭宁、杨宁宁、韩润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调整前)预计金额 (调整后)截止目前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杭州九阳向关联人销售商品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商品销售70,00078,00065,288.7138,635.5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2、 住所:21ST FLOOR 238 DES VOEUX ROAD CENTRAL 香港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港币

5、注册日期:2017年11月17日

6、主营业务:清洁类家用电器的设计开发、咨询服务、生产、零售、网络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以及股权投资。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2019年度,SharkNinja(Hong Kong) 实现营业收入897,875,270美元 ,利润总额15,407,580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32,223,706美元,净资产9,397,689美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0年1-9月,SharkNinja(Hong Kong) 实现营业收入877,055,276美元,利润总额22,567,659美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305,342,754美元,净资产27,879,962美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SharkNinja (Hong Kong)系实际控制人王旭宁先生控制的企业,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杭州九阳向SharkNinja (Hong Kong)销售商品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助于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业绩增长。交易均明确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再次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增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再次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

营行为,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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