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再次调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再次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增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远 刘红霞 邬爱其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