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千岛湖镇望江垄地块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作事项概述
2020年1月21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滨江集团”)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峰公司”)与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易房产”)、淳安千岛湖森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垄房产”或“项目公司”)签订《千岛湖镇望江垄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居易房产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滨峰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居易房产和滨峰公司将分别持有项目公司70%和30%的股权。
森垄房产系淳政储出【2018】8号地块和淳政储出【2018】9号地块的开发主体,公司与居易房产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合作开发上述地块项目,力争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已获总经理审批同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淳安千岛湖森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渔歌府3-1号302室
3、成立日期:2018年8月23日
4、法定代表人:何柏林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前,居易房产持有其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滨峰公司和居易房产分别持有项目公司30%和70%的股权。
森垄房产系淳政储出【2018】8号地块及淳政储出【2018】9号地块的开发主体,项目位于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北侧;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分别为38326.31㎡、41151.92㎡,计容规划建筑面积分别为57489.47㎡、61727.88㎡;项目土地成交总价89719万元,截止本合同签订时,项目公司已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7号
3、成立日期:1999年5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何柏林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股权结构:何柏林等23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其100%股权,其中大股东何柏林持股33.5%。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与居易房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认缴并非实缴,经双方同意,滨峰公司无需向居易房产支付股权转让款。协议签订后,双方相互配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居易房产70%,滨峰公司30%。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及项目公司章程规定按时足额实缴注册资本,并按照协议约定对目标地块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项目由公司负责操盘,项目开发整体纳入滨江集团项目管理体系,采用公司项目管理规范和标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119217.35平方米,公司与居易房产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合作开发淳政储出【2018】8号&9号地块项目,力争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
1、千岛湖镇望江垄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