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4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近年来公司房产开发业务规模的扩展,开发项目数量逐年增多,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增加,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原预计的2020年度与滨江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接受关联方滨江服务提供的劳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滨江服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物业服务、租赁等相关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90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戚金兴、朱慧明、莫建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见公司2020-099号公告《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