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红狮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滨江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3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7亿元和6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红狮滨江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滨
望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11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滨望公司全部5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苏州滨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5.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1-071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