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54,99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87%。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红狮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滨江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3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7亿元和6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红狮滨江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滨望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
请11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滨望公司全部5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苏州滨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5.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0亿元及10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5亿元及15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苏州滨望公司提供担保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为红狮滨江公司提供担保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红狮滨江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对苏州滨望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35亿元。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亿元
担保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 已使用 额度 | 本次使用 | 剩余可使用额度 |
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70% | 90 | 70.0675 | 5.5 | 14.4325 |
<70% | 10 | 0 | 0 | 10 | ||
合计 | 100 | 70.0675 | 5.5 | 24.4325 |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亿元
担保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 已使用 额度 | 本次使用 | 剩余可使用额度 |
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70% | 75 | 0 | 6.5 | 68.5 |
<70% | 15 | 4.02 | 0 | 10.98 | ||
合计 | 90 | 0 | 4.02 | 79.48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兰溪红狮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黄大仙路212号法定代表人:吕有富注册资本:20000万元股东情况:公司及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5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用途 | 项目所在地 | 权益比例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土地金额 (万元) |
滨江红狮上品 | 住宅、商业 | 金华 | 50% | 92,117 | 162,881 | 62,360 |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东太湖路38号8幢
法定代表人:王赞煜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及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用途 | 项目 所在地 | 权益比例 | 拿地时间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土地金额 (万元) |
锦麟壹品 | 住宅 | 苏州吴中区 | 50% | 2020/6/1 | 50,496 | 126,239 | 234,736 |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金额:公司为红狮滨江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5亿元;为苏州滨望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5亿元。
3、担保期间:公司对红狮滨江公司的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对苏州滨望公司的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红狮滨江公司和苏州滨望公司均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
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红狮滨江公司和苏州滨望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54,995.29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8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0,17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