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7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