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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化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胡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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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担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10次和股东大会1次,没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我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本人出席会议统计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胡获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 次数
1019005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我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说明,与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深入沟通的方式,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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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意见名称意见类型发表时间
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1月28日
2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3月15日
3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3月19日
4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4月1日
5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4月18日
6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022年4月23日
7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4月23日
8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022年8月25日
9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8月25日
10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12月12日
11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022年12月29日
12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年12月29日

三、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2年,我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了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有关部门沟通交流,积极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和任职资格, 并提出了诸多专业建议,推动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对公司年度投资预算、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项进行研究审议,从专业角度提出指导意见,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建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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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并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出来严格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在2022年内能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勤勉尽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二)能够认真审核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本人多次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行情况,还就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发表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本人自任职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胡获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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