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就《关注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帝龙新材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管理层结构以及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回复:
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注册资本6,000.00万元,是由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帝龙新材经营范围:印花装饰纸、胶膜浸渍装饰纸、封边条、金属饰面板、装饰铝板、阳极氧化铝卷板、三聚氰胺板、装饰材料印花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装饰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帝龙新材执行董事为姜飞雄,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为赵金龙,监事为陈敏。
帝龙新材本部分设14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企管部、行政部、物供部、审计部、环安部、项目部、信息技术部、基建部、研发中心、气化站、生产部。其中生产部分别为:装饰纸一部、装饰纸二部、装饰纸三部、浸渍纸事业部、油墨事业部、饰面板事业部、包覆纸事业部、开发设计部8个部门。
帝龙新材下设的子、孙公司分别为:成都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廊坊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海宁帝龙永孚新材料有限公司,帝龙永孚(临沂)软性材料有限公司五家子孙公司。
帝龙新材近两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营业收入(元) | 1,025,983,416.00 | 1,028,250,416.24 |
净利润(元) | 41,499,656.19 | 43,665,981.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300,802.73 | 88,526,461.42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
总资产(元) | 1,071,605,819.34 | 954,792,919.33 |
净资产(元) | 730,410,029.16 | 688,910,372.97 |
二、你公司是否对帝龙新材具有控制权、将其纳入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是
否合理。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第四条规定: 公司依据对分、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子公司自身的权力机构对其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对分公司重大事项直接进行管理。同时,负有对分、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第三十四条规定:分、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经营总体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各分、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本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及总体平衡,以确保本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第三十五条规定: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本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司持有帝龙新材100%的股份,是帝龙新材的唯一股东,帝龙新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依据《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帝龙新材进行管理,从上述制度规定可以看出,公司作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帝龙新材的权力;公司可以从帝龙新材收取股利而享受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
回报金额。公司前期从帝龙新材取得过现金股利,从帝龙新材成立以来一直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前期的审计工作中也得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认可。综上,公司对帝龙新材具有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合理的。
三、帝龙新材拒绝配合上市公司编制定期报告的具体原因,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回复:
经过公司管理层的积极协调,公司财务部与帝龙新材财务部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按期完成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1日如期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该事项是否会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年报审计及审计意见产生影响。如是,请你公司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经过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公司财务部与帝龙新材财务部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按期完成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帝龙新材财务部表示会一如既往的配合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帝龙新材的相关年报编制、年报审计一系列工作。从目前管理层沟通协调的效果及母子公司财务部在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的合作配合情况来看,该事项不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年报审计工作及审计意见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