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020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2018年03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 否 |
联化科技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按揭贷款客户 | 60,000 | 2019年11月0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买客户所购工业厂房办妥抵押登记时为止 | 否 |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2018年05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 否 |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2018年05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否 |
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 | 70,000 | 2020年06月0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 否 |
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 25,000 | 2018年05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 否 |
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 4,000 | 2018年05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否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年11月29日 | 12,965.6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 否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60,000 | 2019年11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否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2,000 | 2019年11月29日 | 0 | 抵押 | 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67,967.05万元,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871.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1%。上述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2、除上述担保事项外,2020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独立董事:金建海、蒋萌、俞寿云
2020年8月28日
Fine Organic Limited | 30,000 | 2017年08月11日 | 2,906.26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 否 |
Fine Organic Limited | 20,000 | 2019年08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否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13,000 | 2019年12月16日 | 4,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 否 |
合 计 | 443,000 | 19,87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