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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15时00分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7,955,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208%;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7,960,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214%。(其中,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3,424,8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6180%)。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中无关联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387,960,702387,960,20299.9999%5000.0001%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53,424,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50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闫思雨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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