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陆霜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陆霜杰先生告知函。其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535,000股,2019年6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0,000,000股,合计出售15,5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42,271,055股)的1.844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陆霜杰 | 大宗交易 | 2019年6月11日 | 4.5 | 5,535,000 | 0.6572% |
大宗交易 | 2019年6月20日 | 4.6 | 10,000,000 | 1.1872% | |
合计 | 15,535,000 | 1.8444% |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陆霜杰以现金认购而取得公司股份49,586,776股。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陆霜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含本次减持)15,5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42,271,055股)的比例为1.844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陆霜杰 | 股数(股) | 占总股数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数比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9,586,776 | 5.8873% | 34,051,776 | 4.0429% |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陆霜杰在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详见2018年5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时承诺:本人作为海陆重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人承诺:本次认购取得海陆重工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后自愿锁定12个月,即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截止2019年5月10日,本次限售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2019年5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陆霜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陆霜杰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