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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关于深圳永晟增资扩股事项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永晟增资扩股事项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致力于发展新能源业务板块,并为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发展积极引进投资者,从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经过多轮磋商,最终确认引入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千虹”)作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或“标的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双方于2023年3月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公司及浙江千虹共同对深圳永晟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25,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22,313.20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21.5554%的股权;浙江千虹增资35,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 31,238.48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30.1776%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增资扩股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二、最新进展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晟增资扩股事项履行回购义务的议案》。经双方深入了解后,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及合作理念存在分歧,同时公司目前正与新的投资方进行洽谈,将继续协同新投资方按原定计划推进光伏板块布局及相关标的收并购。鉴于公司目前资金流动性准备充足,为了优化深圳永晟的持股比例,增厚归母净利润水平,提升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根据《增资扩股协议》第8条的相关约定,经综合研判,公司向浙江千虹回购其持有的深圳永晟全部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在2023年5月23日前办理相关的回购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深圳永晟目前通过参股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参与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华泽”)增资项目竞拍,若竞拍成功,本次回购将通过增加对深圳永晟的持股比例,提升后续公司对国电投华泽的穿透持股比例,同时增加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

2、本次回购通过对已增厚资本实力的标的公司进一步的控制,为后续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基础。

3、公司目前资金流动性相对较为充足,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目前光伏板块布局及相关标的收并购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正积极与新投资方洽谈,争取尽快推进后续增资落地。公司力争进一步壮大深圳永晟的资本实力,优化公司产业配置,为后续新能源产业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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