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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迪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迪迪)二〇二三年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于2019年7月3日经过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9月10日经过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1月15日经过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2023年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迪迪,50岁,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四川省首届会计类高端人才、成都市金牛区人大代表,目前担任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总经理,曾就职于成都市审计局,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升达林业独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了独立性确认函,确认符合证券监督机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亦不存在影响身份和履职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2023年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3年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3次,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7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该委员会5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该委员会2次。

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2023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各委员会、并列席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积极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现场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关于内审工作汇报,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和权益。

2、2023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客观公正地根据对高管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结果等事项发表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过程中,审核外部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安排计划,

听取审计情况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及工作计划。按季度定期听取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审查了该审计机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未发现存在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履行监督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送达的文件、资料,对有效监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平信息披

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

(五)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对每次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材料,均认真阅读、仔细研究。2023年度,现场办公的关注重点放在公司对子公司增资、债务展期等重大事项的设计、决策和执行上,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2023年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累积天数

独立董事姓名现场调工作计天数
王迪迪20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迪迪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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