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8年12月18日上午10:00至10:3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徐州市民主路69号(恩华大厦)14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丰收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及规定,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登载于2018年12月19日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