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9年6月19日上午10:30至11:00,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徐州市民主路69号(恩华大厦)1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丰收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为43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3,072,21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