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
问询函【2019】第434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34号),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书面回复。
现根据相关要求,将公司向深交所就2018年年报问询函做出的书面回复予以披露,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34号)的回复》。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