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西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2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实后,现就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我们对调整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就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意见征询和分析,情况如下:公司披露的董事变更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且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召开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成员调整前,董绍杰同志、李红同志及贾葆荣同志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长、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调整完成后董绍杰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红同志及贾葆荣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我们同意提名车连夫同志、王自勇同志、周莉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未来公司的资产规模等相关情况将发生重大变化,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变更会计估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宁、于定明、陈旭东

2022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