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提高LNG市场竞争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计划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的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合同预计金额为75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袁军旗、李宁、李冬学、闫禹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输送天然气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兴化”)为确保资源落实到位,经与上游资源单位对接后,确定增加直接从上游资源单位采购的气量,委托公司进行输送,因此,公司拟增加与陕西兴化2021年输送天然气关联交易预计金额4,257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输送天然气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袁军旗、李宁、李冬学、闫禹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生产作业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办公需要及下游用户用气需求,公司计划新增会议室扩容、滦镇分输站扩能、陇县分输站扩能改造、宝鸡大丰LNG储气调峰项目供气改造、靖边压气站扩能改造5个更(技)改项目,计划费用1,909.9万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