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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2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5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吕桦

人员信息: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259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业务信息:2020年度业务收入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8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2020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高靖杰先生,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

工作,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9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先生,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6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帅英女士,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3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拟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0份。

2.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序号姓名处理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高靖杰2020-11-11监督管理措施陕西省证监局建设机械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存在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2曹爱民2020-11-11监督管理措施陕西省证监局建设机械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存在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7万元(含税),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增加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9万元(含税),系根据公司2021年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对拟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与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将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本次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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