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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控股股东协议受让3家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股东权益变动的登记过户已办理完成,陕西燃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5.36%增加至64.43%;澳门华山、陕西华山、秦龙电力分别由持有5.53%、2.69%、0.85%减少至0%,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4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燃气集团”)与公司股东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华山”)、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山”)、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龙电力”)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澳门华山、陕西华山、秦龙电力拟将其合计持有公司9.07%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陕西燃气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等相关公告。

该权益变动事项于2021年6月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根据批复文件和告知函内容,陕西省国资委同意将陕西华山、澳门华山、秦龙电力合计持有公司100,879,868股(占比9.07%),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陕西燃气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收到国资主管部门批复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显示,澳门华山、陕西华山、秦龙电力已经将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879,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陕西燃气集团,过户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权益变动完成后,陕西燃气集团持有公司716,530,456股,占比64.4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上述权益变动的登记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成。至此,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陕西燃气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5,650,58855.36716,530,45664.43
澳门华山61,507,8525.5300
陕西华山29,907,0042.6900
秦龙电力9,465,0120.8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陕西燃气集团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积极响应陕西省有关做大做强做优上市公司的号召,加快推动优势资源向上市公司聚集,满足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陕西燃气集团关于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3.澳门华山、陕西华山、秦龙电力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告知函。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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