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胡佳佳、刘岩、张玉虎、林晓东、张纯、沈福俊、郑俊豪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佳佳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