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美邦服饰股票代码:002269
信息披露义务人:赖星宇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青路x弄x号股权变动性质:增加签署日期:2021-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服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邦服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2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6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 | 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赖星宇 | 男 | 中国 | 5102121980xxxxxxxx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青路x弄x号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赖星宇 |
上市公司、 美邦服饰 | 指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 本报告书 | 指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主要为看好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购入上市公司股份。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美邦服饰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美邦服饰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邦服饰2.16%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股份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美邦服饰54,270,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丙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
(二)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格的
83.5%,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1.06元/股,转让价款共计57,526,200元。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划付至甲方指定的丙方银行账户,全部用于归还甲方在丙方的股票质押借款。
(三)标的股份过户
1、乙方首笔付款即【5,752,620 】元支付完成后当日(如支付完成时间超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时间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甲、乙、丙三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 2 】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如下手续:
(1)由甲方、乙方、丙方负责提供所有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时须交付的文件并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的手续。
2、 乙方第二笔付款即【 51,773,580】元支付完成后,甲乙丙三方立即(如支付完成时间超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工作时间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继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如下手续:
(1)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完毕所有手续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2)甲方应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前,完成相关个人所得税费的缴纳,并取得完税凭证,以保障过户的顺利执行。
(3)办理完毕上述所有手续后,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标的股份过户完成。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经三方协商一致,三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或文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 、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经三方协商一致终止;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事由。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美邦服饰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美邦服饰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赖星宇
2021年2月4日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美邦服饰 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利
3、联系电话:021-3811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赖星宇
日期:2021年2月4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 |
股票简称 | 美邦服饰 | 股票代码 | 00226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赖星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上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54,270,000 变动比例: +2.1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赖星宇
日期:2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