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9〕067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5:00至2019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杨建琴女士
(7)会议通知: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号)。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7,841,60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6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2,332,33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89%。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0,173,94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0.5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0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8%;反对78,96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884%;反对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135,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1,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3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135,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1,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3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肖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1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643%。
肖毅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杨建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3,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4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7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218%%。
杨建琴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谢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3,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4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7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218%。
谢晶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余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1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643%。
余健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吕大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15%。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643%。
吕大忠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 选举王彦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1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43%。
王彦国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选举陈栋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1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643%。
陈栋才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崔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3,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4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7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218%。
崔源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张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15%。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643%。
张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 选举朱建成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1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43%。
朱建成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6.02 选举郭飚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8,611,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051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43%。
郭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祯、刘瑞广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