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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卫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文彬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35,878,791.60                5,141,218,866.06                        1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759,099,481.56                3,436,505,556.26                         9.3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36,483,870.91                     13.54%        3,632,523,554.20                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0,010,877.08                     -11.83%        464,062,909.68                 8.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77,316,669.29                     -9.13%         400,575,289.71                 -2.8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6,227,278.28                19.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4.76%                     0.57               7.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10.00%                     0.56               9.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4%                    -3.91%                  12.77%                -8.52%
备注: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7.7833 万股
进行回购注销,如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 832,471,272 股减少至 830,693,439 股,截至报告期末,回购注销款项已支
付完毕,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从会计核算实质重于形式及会计科目对应勾稽关系考虑,本报告的财
务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涉及报告期末股本数值均采纳了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
830,693,439 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390,394.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2,764,676.5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999.89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89,267.59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38,683.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88.92
合计                                                                   63,487,619.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36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卫国              境内自然人            31.23%     259,983,704       197,987,778 质押                181,980,000
许利民              境内自然人             6.42%      53,457,768        40,093,326 质押                 44,0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1.53%      12,769,100
责任公司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
                    国有法人               1.45%      12,029,694
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
                    其他                   1.44%      11,999,519
八组合
向锦明              境内自然人             1.40%      11,617,718         8,713,288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5%      11,259,530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兴全社
                    其他                   1.34%      11,164,961
会责任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其他                   1.32%      11,000,000
二组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 其他                      1.23%      10,269,699
个人分红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005L-FH002 深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卫国                                                                61,995,926 人民币普通股          61,995,926
许利民                                                                13,364,442 人民币普通股          13,364,44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76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69,100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029,694 人民币普通股          12,029,69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1,999,519 人民币普通股          11,999,519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11,259,530 人民币普通股          11,259,5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
                                                                      11,164,961 人民币普通股          11,164,961
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1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0,269,699 人民币普通股          10,269,699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0,053,373 人民币普通股          10,053,37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公司股东李卫国先生与李兴国先生为兄弟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2、公司未知其
明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等情形。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不适用。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30,794,811.4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5.7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公司储备原材料增加而相应增加预付账
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00,813,164.41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9.21%,主要原因是随公司规模扩大及客户增加,公司的备用金
及各类保证金均有所增加所致。
3、存货期末余额860,465,687.62元,较期初增加37.41%,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各类原材料储备增加所导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49,018,997.01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4.19%,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79,115,675.78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11.36%,主要原因是由于唐山东方雨虹建设项目、天鼎丰建设项
目、芜湖东方雨虹建设项目等基建投资增加所致。
6、商誉期末余额23,727,851.7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6.16%,主要原因是公司收购天津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长沙洛
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07,761,412.86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31.15%,主要原因是由于唐山东方雨虹建设项目、咸阳东
方雨虹建设项目、芜湖东方雨虹建设项目、杭州东方雨虹建设项目等预付的设备款、工程款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050,419,325.1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7.51%,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余额330,401,768.3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3.22%,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及工程项目预收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2,664,113.20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4.96%,主要原因是公司今年暂未计提年终奖金所致。
11、应付股利期末余额3,435,716.66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4.09%,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股利所致。
12、递延收益期末余额56,825,500.0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8.62%,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13、股本期末余额830,693,439.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99.53%,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分配方案10股送10股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74,342,873.36元,较上期增加68.88%,主要原因是公司缴纳增值税增加导致营
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5、销售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492,386,950.64元,较上期增加31.16%,主要原因是公司人工费用、广告费等增加所
致。
16、财务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23,241,768.46元,较上期减少53.76%,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40,230,408.28元,较上期减少34.06%,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缩短所致。
18、投资收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910,732.41元,较上期减少79.76%,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上海松江骏合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派发的股利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73,603,104.24元,较上期增加274.14%,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6,188,822.01元,较上期增加420.68%,主要原因是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增加所致。
21、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70,093,805.74元,较上期增加44.02%,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410,971,206.62元,较上期增加39.53%,主要原因是公司支
付人工工资、社保等增加所导致。
2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3,000,000.00元,较上期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上海松江
骏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派发的股利减少导致。
2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6,677,075.0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长沙洛迪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导致。
2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0.00元,较上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资金和授予剩余限制性股票收到投资款,本期无相应投资项目支出导致。
2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16,523,688.93元,较上期增加154.35%,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
银行承兑保证金增加导致。
2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384,060,000.00元,较上期减少73.40%,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短期借款减
少导致。
2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130,964,076.16元,较上期增加688.11%,主要原因是公司受让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事项
     1、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
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该计划拟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
虹股本总额34352万股的5.24%。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168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3.556%;预留116万股,
占授予总量的6.444%。该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87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7.03元/股。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3年7月5日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修订
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修订后的激励计划拟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34352万股的5.24%。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1730.2万
股,占授予总量的96.12%;预留69.8万股,占授予总量的3.878%。修订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
激励对象由287人调整为344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03元/股。
     3、2013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
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
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
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4人调整为311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由1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1730.2万股,预留69.8万股)调整为1701.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631.6万股,预留69.8万股);由于公司实
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03元/股调整为6.83元/股。公司董事会
认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3年8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11名激励对象授予1631.6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9月5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
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经测算,预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631.6万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2762.60万元,则2013年-201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 摊销费用总计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票(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631.6         12762.60     3038.89     6968.03       2002.49       547.05      206.13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5、2014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4年7月14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9.8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0元
/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4年8月8日完成授予并上市。经测算,预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402.9688万元,则2014年-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402.9688                  145.7611      207.7430        45.3839           4.0809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2014年8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共30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391.7083万股限制性股
票,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391.7083万股限制性
股票已于2014年9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分激励对象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导致职务变更、2013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6名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格为6.83元/股,
此外,按照《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还
需向上述26名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购股资金的同期利息,利率按年化6%计算,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所需资金为345.28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向上述26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其所持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47.6917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回购款项,截止2014年9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成本摊销相应调整如
下: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2344.11                     2930.68     6728.70      1950.94     532.97     200.82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7、2015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16,326,63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416,326,636股增加至832,653,272股,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62万股调整为25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92.2万股调整为2384.4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9.8
万股调整为139.6万股。同时,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4年度现金分红目
前未实际派发给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故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不因派息进行调整;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因此,此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6.40元/股。
       8、2015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共1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31.7万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31.7万股
限制性股票已于2015年8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2014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尚
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8.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5年8月5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15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2014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6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
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177.783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除上述回购情形外,根据《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
经满足,同意为288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共计720.016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5年9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发展、
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制定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拟以不超过
每股20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已就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股份回购的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
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股份的方
式等事项予以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5年9月1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对公司债权人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
进行了公告通知。
    公司于2015年9月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和资金账户、完成了相关备案工作,并于2015年9月2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披露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
书》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自2015年9月24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
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
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9月份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07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8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权激励事项(见上文描述)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8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9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8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见上 2015 年 09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文描述)                              2015 年 09 月 23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0 月 09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关于不从事同
                                                      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2008 年 01 月 08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李卫国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李卫国先生承 日
                                                      诺:本人及本人
                                                      所投资的除东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方雨虹以外的
其它控股子企
业(以下称“其
他子企业”)均
未投资于任何
与东方雨虹存
在有相同或类
似业务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
营实体,未经营
也没有为他人
经营与东方雨
虹相同或类似
的业务;本人及
本人其他子企
业与东方雨虹
不存在同业竞
争;本人自身不
会并保证将促
使本人其他子
企业不开展对
与东方雨虹生
产、经营有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
投入,今后不会
新设或收购从
事与东方雨虹
有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子公司、
分公司等经营
性机构,不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
成立、经营、发
展或协助成立、
经营、发展任何
与东方雨虹业
务直接竞争或
可能竞争的业
务、企业、项目
或其他任何活
动,以避免对东
方雨虹的生产
经营构成新的、
可能的直接或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间接的业务竞
              争;无论是由本
              人或本人其他
              子企业自身研
              究开发的、或从
              国外引进或与
              他人合作开发
              的与东方雨虹
              生产、经营有关
              的新技术、新产
              品,东方雨虹有
              优先受让、生产
              的权利;本人或
              本人其他子企
              业如拟出售与
              东方雨虹生产、
              经营相关的任
              何其他资产、业
              务或权益,东方
              雨虹均有优先
              购买的权利;本
              人保证本人自
              身、并保证将促
              使本人其他子
              企业在出售或
              转让有关资产
              或业务时给予
              东方雨虹的条
              件不逊于向任
              何独立第三方
              提供的条件。如
              违反上述任何
              一项承诺,本人
              愿意承担由此
              给东方雨虹或
              东方雨虹中除
              本人以外的其
              它股东造成的
              直接或间接经
              济损失、索赔责
              任及额外的费
              用支出。
北京东方雨虹 本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08 月 18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防水技术股份 将严格遵守《公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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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       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承诺自本公
                                            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一)承诺真
                                            实、准确、完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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