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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6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11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张志萍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7人,代表股份472,916,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0人,代表股份149,952,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09%。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7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2,869,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4140%;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3,980,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52%。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

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种类、数量、来源和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及禁售期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1,968,5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554%;反对股数125,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02%;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079,7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1%;反对股数12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解除限售、变更及终止程序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10)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上述子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60,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01%;反对股数3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5%;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171,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7%;反对股数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92,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53%;反对股数2,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3%;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203,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5%;反对股数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22,092,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753%;反对股数2,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3%;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24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153,203,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5%;反对股数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股数774,86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涛律师、李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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