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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7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2月10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或“乙方”)与辽宁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大连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从事防水材料、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建材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预计7亿元,建设进度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二期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

二、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主要从事防水材料、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建材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

3、项目公司

乙方同意在大连普湾经济区行政范围内注册大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下同),注册地为复州湾街道山河建材产业园,注册资本5000万元,作为项目土地摘牌、建设、全部或部分产品的运营主体,乙方须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前述公司注册等相关手续。同时,如有需要,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本项目选址范围内再注册2-3个乙方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不同业务板块运营主体。因建设及运营本项目所注册的以上所有运营主体均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合称为项目公司)。

4、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位于普湾经济区山河建材产业园,总规划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二期预留用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准确位置及用地面积以甲方审批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需依法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程序取得,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标底或底价根据土地评估结果确定,土地出让期限等事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5、项目投资及效益

项目总投资预计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预计10亿元,达产后,预计年产值21亿元,税收预计9000万元。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预计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5亿元,主要从事节能保温材料、特种砂浆、真石漆等建材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达产后,预计年产值10亿元,税收4500万元。二期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

6、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一期计划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项目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等事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为乙方及项目公司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为乙方及项目公司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提供支持和协助,依法维护乙方及项目公司的投资利

益。

2、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满足一期项目所需的“六通一平”条件。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配套至一期项目用地红线附近城市主次干道,城市主次干道到一期项目用地红线及红线内基础设施由乙方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负责建设,甲方协调有关部门满足一期项目生产、生活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需求。

3、甲方全力支持乙方项目在甲方区域内落地,依法为乙方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用电额度和能源消费总量保障。

4、甲方成立由区级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为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积极配合乙方项目公司争取国家、大连市有关支持项目建设的投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争取到的政策和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发展。

5、甲方为乙方项目公司提供现行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为乙方项目公司员工享受本地市民待遇创造条件和给予协调。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约定的乙方项目公司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规定以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规定,参与项目建设用地的招标、拍卖或挂牌程序,若乙方该项目公司依法成为中标人或竞得人,则应按照相关程序与土地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若乙方该项目公司未依法成为中标人或竞得人,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0元/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1.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3、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所建项目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关于规划、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乙方项目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制度,加强自身对环境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并将其制度化。

4、乙方项目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本项目产、销等所有环节产生的税收应全部在普湾经济区缴纳,乙方及其项目公司保证不通过产销分离等方式将税收转移至其他区域。

(四)保密条款

双方用于本协议条款,或任何一方在关于本协议的讨论、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可能披露给其他方的任何保密信息给予保密,并且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披露或允许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为履行内部决策或审批程序而需向必要的第三方披露的情形除外)。

(五)其他约定

1、双方就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解除,需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未作修改的内容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义务或者已经发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因协议的修改或解除而失去效力。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乙方项目公司因自身原因未参加一期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或挂牌活动,或虽参加但未成为中标人或竞得人,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乙双方无需另行通知对方且互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大连市地处欧亚大陆东岸,辽东半岛南端,东濒黄海,西临渤海,是北方重要的港口、贸易、工业、金融及旅游城市,区位优势明显,先后获评“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区位交通便捷、自然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大连市在自然资源、区位交通、营商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此外,华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3、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6、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进度、产值、税收、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7、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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