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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因本协议是战略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概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0 年 4 月 28日与树根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根互联”或“乙方”)于四川省成都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展开端到端方案合作。双方聚焦工业流体控制领域,共同开展基于根云平台合作,推进端到端方案的研究、产品设计及市场推广,以推动流体控制行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为目标,以工业互联网为基础,打造数字化流体控制服务平台的工业互联网生态圈。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互为重要合作伙伴。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本次协议的签订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树根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YKG0C

法定代表人:贺东东

注册资本:6,558.4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3号303-309房经营范围: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通信系统工程服务;贸易代理;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树根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为提升工业制造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水平,双方集中优势资源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即甲方基于自己的行业应用成果、经验和客户资源,结合乙方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成功经验,双方打造流体技术工业互联网平台。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合作组建联合公司,双方相关产业信息互信与共等。

1、产品联合推广:双方共同打造数字化流体控制服务平台,基于该共同打造SAAS应用产品,相互联合,相互借势,有效地整合产品从而创造双赢的营销局面的战略。

2、市场推广合作:双方共同参与媒体宣传、市场营销活动、产品推广会等市场推广合作。

(二)权利和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甲、乙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具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另一方的权益。

3、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外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相互给以充分的商务和技术支持。

2、甲、乙双方在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中项目支持,实现资源共享,一方主导的项目需要另一方配合时,应通过项目通知报备的方式,优先考虑跟对方的合作并可根据项目的事情情况双方商议。一方已经介入的项目,如另一方通知报备时,则双方应积极沟通,以项目获得为目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跟对方的合作。

3、一方对于从市场和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反馈,相互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4、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相互承诺给予特殊优惠和方便。

(四)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互为合作,保护对方利益为前提的原则进行合作,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等所产生的任何侵权和赔偿,双方应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协调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本协议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条款提起诉讼。双方合作前已经取得及合作过程中各自取得的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合同有约定外归各方所有,具体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五)协议期限及生效条件

1、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可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2、在上述合作期限结束前的最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及续签合同事宜。合作内容可根据双方合作的进展采取平等自愿的方式续展或者扩大范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3、合作期限内,合作内容可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扩展本协议合作范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树根互联是由三一重工物联网团队创业组建,是独立开放的第三方互联网高科技企业,具有开放的股权架构,致力于打造最具客户价值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之一。公司与树根互联的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是响应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顺应产业趋势。符合了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和工业服务的战略发展需要,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协议属于合作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与树根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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