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查验,并对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0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殷占武 王运陈 李光金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