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现场检查、考察,通讯沟通等形式,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为履行职责提供保障与支持。现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1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现场参加2次,通讯参加3次。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及公司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股东大会会议
2021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通讯参加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参会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021年1月25日 |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
2021年4月22日 |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8、关于授权批准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调整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
2021年8月24日 |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年10月29日 |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增加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多次通过电话、邮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定期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与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未发现异常情形。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多次以通讯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长一起探讨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等趋势,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及时对公司的战略发展、投资事项进行研究,从专业角度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规划提供相关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以前年度薪酬方案及评价机制进行了查询了解,为后续评价2021年度高管绩效及制订2022年度高管薪酬方案提供了准备与保障。
五、保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查询公司发布的公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及时获取所需要的资料及信息;为履职做到勤勉尽职。
2、报告期内,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工作的开展,能够做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联系方式:hailinsun@foxmail.com。
独立董事:孙海琳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