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家控股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近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文件,公司控股的四家公司顺利通过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证日期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四家公司分别是: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所属情形 |
1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GR202033003053 | 重新认定 |
2 | 浙江万马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033003543 | 首次认定 |
3 | 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033004029 | 首次认定 |
4 | 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 | GR202033007788 | 重新认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2020-2022年度)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