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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2279证券简称:久其软件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28015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结合《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

由于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变更执行日期

1、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依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软件开发项目和定制软件产品需根据五步法判断收入确认方式,收入确认方式的变化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执行收入准则将使得公司调整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即公司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16,438.22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792.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3、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

(2)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

(3)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4、2019年9月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此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和“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三、审批程序及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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