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22-007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解释第 15 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对财务报表列表的要求,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和准则解释15号。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0-12-31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后2021年1月1日列报金额 |
原列报金额 | |||
预付账款 | 117,199,022.43 | -14,927,635.08 | 102,271,387.35 |
使用权资产 | 1,422,298,424.61 | 1,422,298,424.61 | |
资产总计 | 117,199,022.43 | 1,407,370,789.53 | 1,524,569,811.96 |
应付账款 | 2,306,635,990.22 | -51,241,553.04 | 2,255,394,437.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7,784,196.80 | 425,805,736.32 | 1,533,589,933.12 |
租赁负债 | 1,319,737,197.24 | 1,319,737,197.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191,201.00 | -12,524,965.00 | 9,666,236.00 |
负债总计 |
3,436,611,388.02
3,436,611,388.02 | 1,681,776,415.52 | 5,118,387,803.54 | |
未分配利润 | -3,177,801,242.54 | -162,606,490.85 | -3,340,407,733.39 |
少数股东权益 | 562,201,998.32 | -111,799,135.14 | 450,402,863.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15,599,244.22 | -274,405,625.99 | -2,890,004,870.21 |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