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树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