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公司被列入“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3201,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公司2020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对 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