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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16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022
      2013 年 04 月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梁俊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新贤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153,098,680.67                153,138,435.68                       -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228,973.61                 13,071,399.77                        8.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815,443.62                 12,238,399.77                       12.8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354,000.14                    11,232.74                  -181,302.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3                         0.05                       -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3                         0.05                       -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2.54%                     -1.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2,007,908,952.58             1,875,613,193.34                        7.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37,942,958.89             1,123,741,611.91                        1.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5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959.46
所得税影响额                                                                79,620.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809.31
合计                                                                       413,529.99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2,53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梁俊丰           境内自然人              22.15%       73,057,280        54,792,960 质押                 40,000,000
梁健锋           境内自然人              21.57%       71,134,600        53,350,950 质押                 24,800,000
刘安仁           境内自然人               3.94%       13,000,000        13,000,000
深圳市东方富海
投资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8%        8,838,788
司
长城证券-招行
-长城 2 号集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        8,239,932         7,000,000
资产管理计划
太平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传统-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3%        8,000,000         8,000,000
普通保险产品
-022L-CT001 深
西藏自治区投资
                 国有法人                 2.12%        7,000,000         7,000,000
有限公司
德晟创业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2%        7,000,000         7,000,000
限公司
西藏瑞华投资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2%        7,000,000         7,000,000 质押                  7,000,000
展有限公司
国君资管-工行
-国泰君安君得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2%        7,000,000         7,000,000 质押                  7,000,000
发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梁俊丰                                                                  18,264,320 人民币普通股         18,264,320
梁健锋                                                                  17,783,650 人民币普通股         17,783,650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
                                                                         8,838,788 人民币普通股          8,838,788
司
王新胜                                                                   1,936,180 人民币普通股          1,936,180
长城证券-招行-长城 2 号集合资
                                                                         1,239,932 人民币普通股          1,239,932
产管理计划
沈亦吾                                                                   1,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0,000
陈黑妹                                                                    77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770,00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吴玉胜                                                               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0,000
韩新明                                                               690,800 人民币普通股           690,800
黄继宗                                                               656,300 人民币普通股           656,300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梁俊丰和梁健锋为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胜为
                               梁俊丰和梁健锋的妹夫。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股东以
说明
                               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1、截止2013年3月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14,405,980.76元,增长率为70.57%。
   原因: 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票据的回收所致。
1.2、截止2013年3月预付账款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45,151,952.00元,增长率为67.79%。
   原因: 主要是增加预付设备款及货款所致。
1.3、截止2013年3月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3,177,308.72元,增长率为1,360.42%。
   原因:主要是增加合并孙公司(梅州泰华)应收往来款所致。
1.4、截止2013年3月应付票据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增加24,547,824.85 元,增长率为73.91%。
    原因: 本期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5、截止2013年3月应交税费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数减少7,604,629.27 元,降幅为66.75%。
    原因: 本期增加材料及设备进项税抵扣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1、2013年1-3月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24,195.74元,增长率132.22%。
   原因:主要系本期增加子公司增值税所致。
2.2、 2013年1-3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67,283.59元,增长率84.10%。
     原因: 主要本期员工工资增加及增加合并孙公司(梅州泰华)所致。
2.3、 2013年1-3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314,891.12元,增长率89.08%。
   原因: 主要本期员工工资增加及增加合并孙公司(梅州泰华)所致。
2.4、 2013年1-3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087,084.34元,降幅35.96%。
   原因:主要本期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2.5、 2013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707,800.43元,降幅513.06%。
     原因:主要本期冲回存货跌价所致。
2. 6、 2013年1-3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60,655.56元,降幅47.01%。
   原因:主要系本期减少政府补助所致。
2.7、 2013年1-3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88,144.75元,增长率34.05%。
   原因: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8、 2013年1-3月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483,198.17元,降幅49.91%。
   原因:主要系减少子公司(三祥多层)少数股东权益占20%股权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3.1、2013年1-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6,206,496.43元,增长率53.13%。
   原因:本期收回货款和新增加孙公同(梅州泰华)的收款所致。
3.2、2013年1-3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1,943,364.40元,降幅94.87%。
   原因:本期收到其他公司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3.3、2013年1-3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1,497,040.17元,增长率113.2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原因:本期增加材料采购所致。
3.4、2013年1-3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304,784.48元,增长率36.55%。
   原因:本期支付工人的工资增加, 同时新增加孙公司的工资款项所致。
3.5、2013年1-3月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895,345.80元,增长率41.52%。
   原因:本期增加合并孙公司(梅州泰华)各项税费所致
3.6、 2013年1-3月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5,644,703.50元,降幅75.67%。
   原因:本期支付其他公司往来款减少所致。
3.7、 2013年1-3月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2,000,000.00元,降幅100%。
     原因:本期减少政府专项拨款所致。
3.8、2013年1-3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7,883,724.66元,降幅37.88%。
   原因: 本期减少工程建设和设备置款所致。
3.9、2013年1-3月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000,000.00元。
   原因: 本期减少收购子公司所致。
3.10、2013年1-3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576,056.67元,增长率51.04%。
   原因: 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11、2013年1-3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9,074,965.20元。降幅40.35%
   原因: 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12、2013年1-3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408,639.90元,降幅35.98%。
   原因: 2012年度分红方案尚未实施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本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与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德福”)及其股东马德福先生签署了拟收购九
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意向协议,拟收购马德福持有的九江德福80%股权,正在进行审计评估。
   2、2012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公司债券,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2013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公司债券担保
方式变更,取消原来通过梁健锋所持本公司股票质押实现债项增信为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的方式。本次债券发行担保
方式变更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长期信用和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
   载至本披露日,本次发行公司债尚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3、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8 日与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亿大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拟收购惠州合正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的《收购意向协议》,并于2013年3月27日与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亿大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告编号:2012-046《证券时报》、《中国
公司拟收购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2 年 06 月 19 日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80%股权
                                                                           (www.cninfo.com.cn)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司 2012 年 08 月 21 日                     公告编号:2012-060《证券时报》、《中国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2-064《证券时报》、《中国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拟
                                      2012 年 09 月 07 日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www.cninfo.com.cn)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                                               公告编号:2013-015《证券时报》、《中国
于变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方式 2013 年 03 月 28 日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议案》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公告编号:2012-082《证券时报》、《中国
股东亿大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拟收购惠
                                      2012 年 11 月 20 日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意向
                                                                                 (www.cninfo.com.cn)
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超华科技股份(香港)                                               公告编号:2013-016《证券时报》、《中国
有限公司收购亿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2013 年 03 月 28 日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根据本公司、三
                                                      祥贸易、新太电
                                                      子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
                                                      以及 2011 年 6
                                                      月 8 日三祥贸易
                                                      与广州合展签
                                                      署的《股权转让                                     2011、2012 年的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三祥新太、广州 协议》,广州合 2011 年 06 月 30 2011 年、2012 承诺已实现,
诺                                    合展            展和新太电子      日              年、2013 年      2013 年的承诺
                                                      对广州三祥                                         正在履行。
                                                      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的
                                                      净利润作出如
                                                      下承诺: 2011
                                                      最低净利润不
                                                      低于人民币
                                                      1,600 万元,
                                                      2012 最低净利
                                                      润不低于人民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币 1,900 万元,
                                                  2013 最低净利
                                                  润不低于人民
                                                  币 2,900 万元。
                                                  若某一会计年
                                                  度未能达到前
                                                  述相应指标,差
                                                  额部分将在公
                                                  司该年度的年
                                                  度财务报告公
                                                  告后 15 日内,
                                                  由广州合展及
                                                  新太电子向广
                                                  州三祥补足,需
                                                  补足部分可直
                                                  接从广州合展
                                                  和新太电子应
                                                  得的分红中扣
                                                  除,或要求其自
                                                  筹补足。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梁俊丰、第二大
                                                  股东梁健锋及
                                                  除深圳瑞华信
                                                  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外的其
                                                                                    自股票上市之
                                                  它股东均承诺:
                                                                                    日起三十六个
                                                  自股票上市之
                                                                                    月内,不转让或
                                                  日起三十六个
                                 持有公司股份                                       者委托他人管
                                                  月内,不转让或 2009 年 09 月 03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的董事、监事和                                     理其本次发行     履行完毕
                                                  者委托他人管      日
                                 高级管理人员                                       前已持有的发
                                                  理其本次发行
                                                                                    行人股份,也不
                                                  前已持有的发
                                                                                    由发行人回购
                                                  行人股份,也不
                                                                                    该部分股份
                                                  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承
                                                  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
                                                  上市流通和转
                                                  让;
                                 非公开发行九     公司控股股东      2012 年 05 月 18 自股票上市之
                                                                                                     正在履行
                                 名股东           梁健锋承诺,自 日                 日起十二个月、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上市之日                   三十六个月内,
                                            起三十六个月                   不转让或者委
                                            内,不转让或者                 托他人管理其
                                            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已
                                            其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发行人
                                            已持有的发行                   股份,也不由发
                                            人股份,也不由                 行人回购该部
                                            发行人回购该                   分股份
                                            部分股份。承诺
                                            期限届满后,上
                                            述股份可以上
                                            市流通和转让。
                                            除梁健锋外,其
                                            他八名股东均
                                            承诺:自股份上
                                            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
                                            后,上述股份可
                                            以上市流通和
                                            转让。
                                            为了避免潜在
                                            的同业竞争,公
                                            司控股股东梁
                                            俊丰、以及第二
                                            大股东梁健锋
                                            出具了《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函》,内容如下:
                             梁俊丰以及第                   2008 年 03 月 28 本承诺函签署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                                   正在履行
                             二大股东梁健                   日               之日起至长期
                                            签署之日,本人
                             锋
                                            未从事任何在
                                            商业上对超华
                                            科技及其子公
                                            司构成直接或
                                            间接同业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
                                            并保证将来也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会从事或促
           使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
           事任何在商业
           上对超华科技
           及其子公司构
           成直接或间接
           同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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