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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股东:

2019年,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对公司重大的经营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仔细分析,保证合法合规性。相关会议决议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披露日期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3月18日1.审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讯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19年3月19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3月29日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19年3月30日
6.审议《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议案》; 7.审议《关于相关主体出具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4月4日1.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的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9.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19年4月9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4月18日1.审议《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19年4月20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7月24日1.审议《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19年7月26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8月19日1.审议《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通讯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19年8月20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10月29日1.审议《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19年10月31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11月29日1.审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通讯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19年11月30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职。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核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八)对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做出了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上事项。

(九)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对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杜绝发生内幕交易行为。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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