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邵希娟)
本人作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出席2019年度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姓名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邵希娟 | 10 | 5 | 5 | 0 | 0 | 否 | 1 |
2.提出异议情况 本人对2019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19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独立意见类型 |
2019-1-1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3-18
2019-3-1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3-2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
2019-3-29 | -- | 关于董事长、总裁辞任的独立意见 | 无异议 |
2019-4-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2019-7-2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2019-8-1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10-2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11-2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12-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及办公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治理情况,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相关报道,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的了解和掌握。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工作等及时了解并提出建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采纳。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2019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情况的评价。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19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共参加审计委员会7次会议,审议了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会计政策变更、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及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等事项。
3.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治理委员会委员, 2019年度共参加了2次会议,对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审议,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确保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3.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能够按时准确地披露。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应加强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影响的研究,提早制定应对方案,提升抗风险能力。
七、本人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jshao@scut.edu.cn
以上是本人邵希娟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0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邵希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