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本次由关联股东对上市公司实施财务资助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借款利率按照控股股东在金融机构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以上论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劲业 吴向能 梁黔义
二○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