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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9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董事9人,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作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回购股份的30%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70%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调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作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除此外,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4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叶澄海先生、颜杰先生、杨健锋先生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叶澄海先生、叶宇翔先生、叶宇筠女士、颜杰先生、杨健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久的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4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叶澄海先生、颜杰先生、杨健锋先生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叶澄海先生、叶宇翔先生、叶宇筠女士、颜杰先生、杨健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4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叶澄海先生、颜杰先生、杨健锋先生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叶澄海先生、叶宇翔先生、叶宇筠女士、颜杰先生、杨健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等;

3、 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选择、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6、 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聚焦核心战略领域,专注创新研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公司与青岛蓝谷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转让公司所有的盐酸厄洛替尼、利伐沙班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权益。公司将根据协议进展情况,按里程碑获得总金额为人民币

8,4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签署本次交易有关协议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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