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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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限。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监事3人,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金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事宜。
(《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