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上午12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爱珍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