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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3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0年5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76,656,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实施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新增股份3,0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379,656,420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79,656,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9,656,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4号

咨询联系人:郭志敏

咨询电话:0371-6737103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安排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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