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