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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资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9

年5月16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规定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财会〔2019〕8号文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按照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则。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财会[2019]8号文、财会[2019]9 号文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

价值。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 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 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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