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126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2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10:00起,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的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发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及中小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调整前:
10、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包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43,219.28 | 25,000.00 |
2 |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性包装工业4.0项目 | 50,229.66 | 25,000.00 |
3 | 美盈森集团(越南)包装生产项目 | 14,694.93 | 10,000.00 |
4 | 美盈森习水精品包装智能制造项目 | 11,766.77 | 10,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149,910.64 | 100,0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调整后:
10、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包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43,219.28 | 25,000.00 |
2 | 美盈森集团(越南)包装生产项目 | 14,694.93 | 10,000.00 |
3 | 美盈森习水精品包装智能制造项目 | 11,766.77 | 10,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900.00 | 18,900.00 |
合计 | 88,580.98 | 63,9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除以上内容调整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其他内容未作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公司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128)。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9)。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