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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关于参股公司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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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5-10044号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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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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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30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3,040万元,认购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骨文超级码”)非公开发行的

111.1111万股股份。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与甲骨文超级码完成了《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签署程序,与甲骨文超级码原主要股东顾惠波、杭州攀登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原股东”)完成了《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的签署程序。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关于参股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2019年7月8日,公司认购甲骨文超级码的111.1111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

甲骨文超级码原股东在《股东协议》中共同承诺了业绩,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甲骨文超级码2020年度承诺业绩的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约定

《股东协议》关于“业绩承诺及股权回购”的有关约定条款如下:

“甲方: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人)

乙方: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标的公司)原主要股

乙方一:顾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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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二:杭州攀登者科技有限公司

1、业绩承诺

1.1乙方向甲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1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900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300万元。前述的净利润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标的公司所有者(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

1.2双方同意,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按以下方式确认:

A、由甲方认可的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00日内,对标的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B、前述审计报告将作为确认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最终依据。

2、股权回购安排

2.1如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任一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年度承诺净利润的80%,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6.1、6.2、6.3、6.4、6.6、6.8、6.9、6.10条相关承诺,且甲方未能将其所持有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及/或乙方二回购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方式为现金回购。甲方提出回购要求,乙方无条件执行,且在收到“股权回购”的书面通知当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全部回购价款。

2.2股权回购价款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股权回购价款=甲方本次股份认购已支付金额×(1+n×年化资金占用费率)-标的公司历年累计向甲方实际支付的股息、红利,其中,n=d/365×100%,d为自甲方缴纳股份认购款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回购价款之日计算的天数。

2.3甲乙双方确认股权回购价款必须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拟采取措施

按照《股东协议》约定,甲骨文超级码原股东共同承诺甲骨文超级码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甲骨文超级码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标的公司所有者(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0.14万元,未实现承诺的净利润指标,但不低于年度承诺净利润的80%。

因此,按照《股东协议》有关约定,甲骨文超级码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但未触发股权回购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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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甲骨文超级码后续业绩,并督促其抓住“数字三农”等业务发展机遇,提升经营效率以实现经营业绩的提升。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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